京城的冬天,冷。但再冷,也冷不过我膝盖骨里钻出来的疼。我跪在化妆间的冰冷大理石上。
膝盖的刺痛感,像是无数根烧红的针,在骨头缝里搅。这是白血病晚期的并发症。疼到极致,
呼吸都带着铁锈味。但我不能动。我是霍爵钦点的,“提裙女佣”。面前光洁的落地镜里,
映着一对新人。霍爵。他穿着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宽肩窄腰,那张脸曾是我整个青春的梦,
如今只剩冰冷的轮廓。他是全京城最尊贵的男人。也是恨了我整整十年的男人。
他身边的宋婉,一袭缀满碎钻的纯白婚纱,妆容无懈可击。媒体通稿说,她是霍爵的救赎,
是配得上他的白天鹅。而我。我是刚出狱的杀人犯。满身污秽,亲手杀了他父亲的凶手。
俞笙,手抬高些。宋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带着一丝精心修饰过的优越感。
她看着镜子里的我,嘴角弯起一个恶意的弧度。我这婚纱是全球孤品,沾了灰,
霍爵会不高兴的。我咬紧牙关,颤抖着,将那繁复沉重的裙摆举过头顶。衣袖不经意滑落,
露出手腕上青紫交错的针眼。我慌忙将袖子扯下,藏住那片不堪。委屈?
霍爵的声音从头顶砸下来,又冷又硬。他转过身,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停在我眼前。然后,
他抬脚。踩在了我的手背上。用力,碾磨。骨头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唔……
剧痛让我眼前一黑,冷汗瞬间湿透了内衫。我却不敢抽回手。我知道,我敢躲,
孤儿院明天的资助就会断。那是院长妈妈留下的最后一点念想,是我苟延残喘的唯一理由。
十年前,你开车撞向我爸的时候,手是不是也这么稳?霍爵蹲下身,
修长的手指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起脸。那双眼睛里,曾经盛满了星辰和给我的爱意。
此刻,只剩下焚尽一切的恨和浓得化不开的厌恶。俞笙,你这种烂到骨子里的人,
就该跪在地上,看我跟阿婉有多幸福。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喉间涌起一股腥甜。
被我死死咽了回去。霍总说得对。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祝霍总和宋小姐,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霍爵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风声掠过。
一记耳光狠狠甩在我的脸上。我的头被打得偏向一侧,耳内是持续的轰鸣,
嘴角的血再也藏不住,顺着唇角滑落。你也配?他抽出一方丝帕,
慢条斯理地擦拭着刚才碰过我的手指,仿佛碰了什么脏东西。然后,
那方丝帕被他随手扔在我脸上。滚出去候场。别污了这里的空气。我扶着冰冷的墙壁,
一步一步,挪出了化妆间。走廊里空无一人,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正微弱地、沉重地跳动着。我靠在墙角,手抖得不成样子,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透明药瓶。
五颜六色的药片,是我的命。止痛药,化疗药,抗生素。没有水。我仰头,干咽下去。
巨大的药片划过干涩的喉咙,像吞下了一把滚烫的沙砾。咳……咳咳咳……
剧烈的咳嗽扯动了胸腔,我蜷缩起来,摊开捂着嘴的手掌。掌心一片刺目的红。又出血了。
这副身体,早就被病痛蛀空了。医生说,我最多还有一个月的命。也好。一个月,
够我亲眼看着他结婚,看着他开始全新的生活。然后,我就可以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安安静静地,烂在泥土里。哟,这不是杀人犯俞大小姐吗?几个伴娘说说笑笑地路过,
目光像刀子一样刮在我身上。听说她当年为了五十万的减刑,在监狱里给人洗了三年马桶,
啧啧。真是下贱。霍少当年对她多好啊,她居然酒驾撞死霍少的父亲,
白眼狼都没她这么狠心。我要是她,出狱那天就该一头撞死,哪还有脸回来纠缠霍少。
她们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能让我听得一清二楚。或许在她们眼里,我连人都算不上。
我垂下眼,默默擦掉嘴角的血。纠缠?如果可以选择,我比谁都想离他远远的。可霍爵不许。
出狱那天,他的迈巴赫就停在监狱门口。一份合同,迎面甩在我脸上。签了它,做我的狗。
不然,我就让那家孤儿院从京城消失。为了院长妈妈的心血,我签了。从此,
我是他的佣人,他的出气筒,他泄愤的玩物。他不知道,他每一次用憎恶的眼神看我时,
我的心,比身上的癌细胞扩散时还要疼。但这个真相,他永远不会知道了。它将随我一起,
埋进坟墓里。婚礼现场,数万朵白玫瑰从荷兰空运而来,空气中是馥郁又冰冷的香气。
水晶灯折射出梦幻的光。全城的媒体,都在直播这场世纪婚礼。我穿着一身灰色的佣人服,
跪在红毯尽头,像一块毫不起眼的背景板。巨大的屏幕上,滚动着网友的弹幕。
跪着的就是那个俞笙?真晦气。霍总心太善了,这种女人就该烂在牢里。
听说她还痴心妄想勾引霍总?也不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货色。我麻木地看着那些字眼,
心湖一片死寂。习惯了。这三年,我早已习惯了所有的恶意。婚礼进行曲响起。
沉重的殿门缓缓推开。宋婉挽着霍爵的手臂,踏着圣洁的红毯,一步步走向神坛。
所有光都打在他们身上,美好得不似人间。我低下头,匍匐在地,为宋婉整理好长长的拖尾。
霍爵路过我身边时,脚步停顿了一瞬。他没看我,
只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笑一个。别摆着一张死人脸,给我添堵。
我身体一僵。然后,我用尽全力,扯动早已僵硬的嘴角,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一个比哭更难看的笑容。是,霍先生。宣誓,交换戒指。司仪高声问:霍爵先生,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健康还是疾病,您都愿意娶宋婉小姐为妻,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吗?
霍爵凝视着宋婉,眼神温柔得能溺死人。那样的温柔,我曾拥有过。我愿意。三个字,
像三颗子弹,精准地击碎了我的心脏。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就在此刻。人群中,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猛地冲了出来。他手里,举着一把黑沉沉的枪。枪口,
直指霍爵的心脏。霍爵!偿命吧!那是霍爵商业上的死敌,派来的杀手。尖叫声四起,
宾客惊慌逃窜。保镖离得太远,根本来不及。霍爵自己,也愣在了原地。那一瞬间,
我的脑子是空的。身体,却先于意识做出了反应。我用尽这辈子最后一丝力气,从地上弹起,
猛地扑了过去。不要——!砰!子弹钻进血肉的声音,原来是这样沉闷。
剧痛从胸口炸开,瞬间席卷四肢百骸。我像一片被狂风吹落的枯叶,重重撞进霍爵的怀里。
温热的血从我胸口喷涌而出,染红了他昂贵的西装,也溅脏了宋婉纯白的婚纱。啊——!
杀人啦!宋婉尖叫着,一把将我推开,躲到了保镖身后。我摔在地上。视线开始模糊,
天花板的水晶灯化作一团团旋转的光晕。周围的一切声音都变得遥远。只有霍爵的脸,
那么近。他僵硬地站着,低头看我,脸上没有悲伤,
只有被打破盛宴的错愕和……滔天的怒火。俞笙?他咬着牙,一字一顿地叫我的名字。
你又在玩什么把戏?为了博取我的同情,你连命都不要了?我张开嘴,
想告诉他不是的。可一开口,涌出的却是大口大口的血沫。他是真的恨我。
恨到我为他挡了子弹,他的第一反应,仍然是我在演戏。霍……爵……我颤抖着抬起手,
想最后再碰一碰他的脸。那张我爱了整整十五年的脸。别碰我!他像是躲避瘟疫一样,
猛地后退一步,避开了我沾满鲜血的手。我的手,就那样僵在半空中。然后,无力地垂落。
砸在冰冷坚硬的大理石上。好冷。真的好冷啊。意识在飞速抽离,过往的画面,
一帧帧在眼前闪过。十五岁,少年霍爵爬上高高的树,为我摘最甜的果子,
笑着问我:笙笙,以后我娶你好不好?二十岁,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他继父醉驾撞人,
他慌乱地站在车边,手足无措。是我,把他推进了黑暗的小巷。霍爵,你走,
警察来了你就全完了。记住,车是我开的,跟你,跟霍家,没有半点关系。
我坐进驾驶座,将他继父剩下的大半瓶威士忌淋在自己身上。然后,在刺眼的警灯中,
我笑着,伸出了双手。为了他身家清白,前程似锦。我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生。这十年,
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被人打断肋骨,被人将头按进马桶里,我都没哭过。可现在,
看着他冷漠至极的眼神,我的眼泪,终于决堤。霍爵。我撞死你父亲,是假的。
我害你妹妹差点没命,是假的。我对你冷血无情,也是假的。只有一件事是真的。我爱你。
现在,我把命赔给你。我们……两清了。我死了。灵魂飘在半空中,
看着底下乱成一团的婚礼现场。救护车来了又走。我的尸体被随意地抬上担架,像一块破布。
霍爵站在原地,盯着地上的那滩血迹,眉头紧锁。爵,你没事吧?
宋婉小心翼翼地拉住他的袖子,吓死我了,那个疯女人……闭嘴。霍爵猛地甩开她,
语气烦躁。婚礼取消。什么?宋婉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可是宾客都在……
我说取消!霍爵吼了一声,转身大步离开。他没有去医院看我。而是回了公司。
他在办公室里坐了一整夜,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我就飘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