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有人说,青梅竹马是世间最稳妥的情分。可朱琰后来才懂,最稳妥的,往往也最伤人。
它把两个人的人生缠得太紧,紧到一松手,
就是连皮带肉的疼;紧到她用了十几年才看清自己的心,再回头,那个人已经站在了原地,
满身是伤,不敢再往前一步。南方老城的梧桐巷,是她和陈宵故事的起点。
从穿开裆裤的年纪,到情窦初开的盛夏,再到隔着山海的三年,巷口的梧桐树落了又长,
蝉鸣歇了又起,他们的影子,从并排走的两个小不点,变成了隔着一条马路的陌生人,
再到后来,终于重新交叠在一起。只是那面碎过的镜子,哪怕重圆,裂痕也永远留在了那里。
疼过的痕迹,要靠余生来慢慢抚平。第一章 梧桐巷里,
少年心事梧桐巷是老城区里最安静的一条巷子,青石板路,两侧是爬满爬山虎的老洋房,
巷口种着两棵上了年纪的梧桐树,夏天的时候,枝叶能把整条巷子的阳光都遮得严严实实。
朱琰家和陈宵家门对门,只隔了不到五米的青石板路。朱琰比陈宵小半岁,打记事起,
她的身后就永远跟着一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三岁那年,她在巷口摔了一跤,磕破了膝盖,
哭得惊天动地,比她高不了多少的陈宵,笨拙地蹲下来,用小手给她吹伤口,
把兜里唯一的一颗奶糖塞给她,然后蹲下来,说:“上来,我背你回家。
”那是他第一次背她,小小的身子晃悠悠的,却走得格外稳,生怕把她摔了。七岁那年,
她被隔壁小学的男生抢了零花钱,哭着跑回家,陈宵知道了,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
哪怕那个男生比他高一个头,他也硬是冲上去打了一架,脸上挂了彩,却把抢回来的五块钱,
郑重地放在了她手里,说:“以后谁欺负你,告诉我。”十二岁,她来初潮,
吓得躲在卫生间里哭,不敢告诉妈妈,是陈宵察觉到不对,敲了卫生间的门,
听她哽咽着说完,红着脸跑了三条街,去便利店给她买了卫生巾,还买了热乎的红糖姜茶,
站在卫生间门口,小声说:“别怕,我问过药店的阿姨了,喝这个就不疼了。”十五岁,
她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陈宵同班。开学第一天,就有男生给她递情书,她刚接过来,
就被陈宵伸手拿了过去,面无表情地还给那个男生,说:“她不谈恋爱。”男生不服气,
问他:“你是她谁啊?”陈宵看了一眼身边一脸茫然的朱琰,顿了顿,说:“我是她哥。
”就是这句“哥”,朱琰当了真,一当就是好多年。整条梧桐巷的长辈都爱打趣他们,
每次两家一起吃饭,都会笑着说:“陈宵,以后长大了,就娶我们小琰当媳妇好不好?
”每次这个时候,陈宵的耳朵都会红透,低着头不说话,却会偷偷抬眼,看向身边的朱琰,
眼神里藏着连他自己都没完全察觉的温柔和执念。而朱琰,永远会大大咧咧地摆手,
笑着说:“叔叔阿姨别开玩笑啦,陈宵是我哥,亲哥一样的。”她说这话的时候,
眼睛亮晶晶的,一脸坦荡,完全没注意到,身边少年的眼神,瞬间暗了下去。
陈宵比朱琰更早开窍。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着她穿着白裙子,在梧桐树下笑,
阳光落在她的发梢,他的心跳就突然漏了一拍。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明白,
他对朱琰的感情,从来都不是什么兄妹情。是占有,是执念,是见不得她对别人笑一眼,
是想把她一辈子圈在自己身边,是除了他自己,谁都不能碰的宝贝。他不敢说。他太怕了。
怕一旦说破,朱琰会躲着他,会疏远他,会连现在这样守在她身边的资格,都彻底失去。
所以他只能用最笨拙、最隐晦的方式,守着她。她早上起不来,总是赶不上早读,
他就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站在她家楼下,喊她起床,手里拎着给她买的热豆浆和包子,
是她最爱吃的香菇青菜馅。她偏科,数学总是考不好,他就熬夜给她整理错题本,
把每一道题的解题步骤都写得清清楚楚,周末的时候,陪着她在书房里,一道题一道题地讲。
她生理期疼得直冒冷汗,他会提前给她准备好暖水袋,红糖姜茶,甚至会跟老师请假,
把她送回家,守在她床边,给她揉肚子,安安静静地陪她一下午。当然,他也会不动声色地,
挡掉所有靠近她的人。初中到高中,给朱琰写情书、送礼物的男生,从来就没断过。
有男生放学堵她,想跟她表白,他就站在朱琰身边,一句话不说,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男生,
眼神里的寒意,能把人逼退。有男生给她送礼物,玫瑰花、玩偶、零食,
他都会当着朱琰的面,淡淡一句“她不喜欢这个”,就给挡了回去。
甚至有男生在QQ上跟朱琰表白,他都会借着帮她修电脑的名义,偷偷把人拉黑。次数多了,
朱琰终于烦了。那天放学,两个人走在梧桐巷里,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朱琰停下脚步,皱着眉看着他:“陈宵,你能不能别老挡我的桃花啊?”陈宵看着她,
眼神深不见底,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他们配不上你。”“配不配得上,
是我说了算,不是你。”朱琰有点生气,“我都这么大了,我想谈恋爱,
你能不能别总像个管闲事的哥哥一样,什么都管?”“哥哥”两个字,像一根针,
狠狠扎进了陈宵的心里。他的指尖微微收紧,喉结动了动,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只是低下头,轻声说了一句:“知道了。”可他心里清楚,就算她嫌他烦,他也不能放手。
那些男生,没有一个是真心想对她好的,只有他,只有他能给她一辈子的安稳。
他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那时候的朱琰,骄傲又明亮,像一颗没被风雨碰过的星星。
她长得漂亮,眉眼清灵,皮肤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成绩又好,
性格开朗,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她对爱情充满了憧憬,
期待的是那种轰轰烈烈、心跳加速的心动,
是陌生的、新鲜的、和眼前这个一成不变的少年完全不一样的人。她总觉得,陈宵太熟了,
熟到就像她自己的左手右手,没有半分暧昧的悸动,只有亲人一样的习惯。她不知道,
她期待的那些细水长流的温柔,那些毫无保留的偏爱,那些把她放在心尖上的在乎,
早就在日复一日的陪伴里,被她亲手忽略了。她更不知道,那个被她当成哥哥的少年,
已经把她,写进了自己一辈子的规划里。第二章 一场爽约,两道裂痕高二的夏天,
格外闷热,蝉鸣吵得人心烦意乱,空气里满是潮湿的热气,连风都是烫的。
那年的6月16号,是朱琰的17岁生日。早在半个月前,她就和陈宵约好了,生日那天,
一起去看新上映的动画电影,是她盼了整整一年的续集。
她甚至偷偷用自己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最好的连座票,位置在影院的正中间,
像情侣座一样挨在一起。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偷偷把这场约会,当成了一种特别的纪念。
她甚至还织了一条围巾,藏在书包的最底层,想看完电影的时候,送给陈宵。
虽然夏天送围巾很奇怪,可她织了整整一个月,手指都被针扎了好几个小口子,她想,
冬天的时候,他就能戴上了。生日那天,朱琰起了个大早,特意打扮了很久。
她穿了一条新买的白色连衣裙,扎了高马尾,还偷偷涂了一点妈妈的口红,淡粉色的,
衬得她皮肤更白,眼睛更亮。她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电影院,站在门口的梧桐树下,
手里攥着两张电影票,心里满是期待。夏天的太阳很晒,她站在树荫里,
时不时地抬头看向路口,等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电影开场的时间是下午两点。一点半,
她给陈宵发消息,问他到哪里了,他没回。一点五十,她给他打电话,电话通了,却没人接。
两点整,影院里传来了检票的广播,她站在门口,看着身边的人三三两两地走进影厅,
手里的电影票被她攥得皱巴巴的。她安慰自己,他可能是堵车了,可能是路上出了什么事,
马上就到了。可她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影厅的灯亮了又灭,电影散场了,人来人往,
熙熙攘攘,唯独没有陈宵的身影。太阳渐渐落山,天边染成了橘红色,然后慢慢暗了下来,
路灯亮了,昏黄的光洒在她身上,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孤零零的。手机从满电,
打到了关机。她给他发了几十条消息,打了十几个电话,没有一条回复,没有一个接通。
朱琰的心,从最开始的期待,到不安,到难堪,最后变成了彻骨的委屈和冰冷。
她站在空荡荡的影院门口,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她不是因为一场没看成的电影哭。
是因为,她一直以为,陈宵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她的人,是永远会把她放在第一位的人,
是无论发生什么,都会第一时间奔向她的人。可今天,她的生日,他们约好的日子,
他失约了。连一句解释都没有。她不知道的是,那天的陈宵,不是故意爽约。
中午他出门的时候,本来是要去电影院的,却在路过学校旁边的一条窄巷时,
听到了女生的哭声。他往里看了一眼,是同班的女生孟涣,
正被三个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堵在墙角,手里的书包被抢了过去,几个人嘴里说着污言秽语,
伸手就要去扯她的头发。孟涣是班里最内向安静的女生,平时话都很少,此刻吓得浑身发抖,
哭得脸都白了。陈宵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他个子高,平时也爱打球,身体素质不错,
可对方有三个人,他还是挨了好几拳,胳膊被划了一道口子,流着血,才把那三个人打跑。
孟涣吓得腿都软了,瘫坐在地上,抓着他的胳膊,哭得喘不上气,说自己不敢回家,
怕爸妈知道了担心,也怕那几个人再来找她。陈宵看着她吓得惨白的脸,终究是心软了。
他想给朱琰打电话,可手机刚才打架的时候被摔在了地上,屏幕碎了,开不了机。
他只能先送孟涣回家,陪着她在楼下等她的爸妈回来,看着她安全进了家门,
才疯了一样往电影院赶。等他跑到电影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影院门口空荡荡的,
只有地上被风吹走的电影宣传单,哪里还有朱琰的身影。他借了路人的手机,给朱琰打电话,
一直是关机。他又疯了一样往梧桐巷跑,跑到朱琰家楼下,一遍一遍地喊她的名字:“朱琰!
朱琰!你下来,我跟你解释!”朱琰家的窗户关着,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没有一丝光亮,
也没有一点回应。夏天的雷阵雨说来就来,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瞬间就把他浑身浇透了。
他站在雨里,喊了她半个多小时,直到嗓子都哑了,窗户依旧没有打开。那天晚上,
朱琰在自己的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她站在窗帘后面,看着雨里的陈宵,看着他浑身湿透,
看着他哑着嗓子喊她的名字,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可她同时又觉得,无比的委屈和失望。
她想,既然你能为了别人,把我丢在电影院一下午,那你现在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咬着牙,没有开门,没有回应。也是从那天晚上起,
她心里那道对陈宵模糊的、连自己都没察觉的依赖,彻底碎了。第二天早上,
在学校的走廊里,他们遇见了。陈宵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胳膊上缠着纱布,
脸色苍白得吓人,看到朱琰,他立刻上前一步,声音沙哑:“朱琰,
昨天我……”“不用解释了。”朱琰打断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神冷得像冰,
“我不重要,你不用特意跟我解释什么。”“不是你想的那样,昨天我……”“那是哪样?
”朱琰抬眼看他,眼睛通红,里面全是泪水,“陈宵,我们十几年的交情,我17岁的生日,
我们约好的事情,你说忘就忘,说爽约就爽约。你可以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
把我丢在电影院一下午,连个消息都没有。在你心里,我到底算什么?”陈宵张了张嘴,
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救了人,没错。可他失约了,也没错。在朱琰的眼泪面前,
所有的理由,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像极了借口。他看着她通红的眼睛,
心里像被刀绞一样疼,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她不生气。朱琰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
擦了擦眼泪,转身就走了。从那天起,她开始刻意疏远陈宵。不再坐他给她占的座位,
不再吃他给她买的早餐,放学不再跟他一起走,哪怕在巷子里遇见,也只是淡淡地点个头,
就匆匆走开。她像在刻意划清一条界限,把他从自己的世界里,彻底推出去。
陈宵看着她的变化,心里慌得厉害。他一次次地想找她解释,想跟她道歉,
可她每次都躲着他,连给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那个从小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一点点地,离他越来越远。就在这个时候,褚煜出现了。
褚煜是空降转来的插班生,家里是做房地产的,标准的富二代,长得耀眼,性格张扬,
穿着限量版的球鞋,坐着跑车上学,一进学校,就成了全校女生讨论的焦点。
他第一眼看到朱琰,是她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穿着白衬衫,站在台上,眼睛亮晶晶的,
自信又明亮。褚煜当场就跟身边的朋友说:“这个女生,我追定了。”他追人的方式,
和陈宵完全是两个极端。陈宵的喜欢,是沉默的,隐晦的,藏在细节里,不敢让她知道。
而褚煜的喜欢,是张扬的,热烈的,明目张胆的,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他每天都给朱琰送花、精美礼品,放在她的课桌里,雷打不动。他会在操场上,
大声笑着喊她的名字,诉说着他的喜欢,引来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他会记得她随口说的一句话,她喜欢的歌手开演唱会,他能立刻拿到前排的票,带她去看。
他会在全校的篮球赛上,赢了比赛之后,拿着话筒,对着观众席上的朱琰,大声说:“朱琰,
这场球,是打给你的。”这样轰轰烈烈的追求,是朱琰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周围的人都在起哄,说朱琰也太幸福了,褚煜又帅又有钱,还这么喜欢她。更重要的是,
朱琰心里,正憋着对陈宵的一口气。她想,你不是不在乎我吗?
你不是能为了别人爽我的约吗?那我就找一个把我放在心尖上的人,我谈恋爱了,
你总不能再管我了吧。她想证明,没有陈宵,她也能过得很好,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
所以在褚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跟她告白,问她“朱琰,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的时候,
她看着不远处,正拿着水杯,站在那里,眼神沉沉地看着她的陈宵,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说:“好。”全班瞬间炸开了锅,欢呼声和起哄声此起彼伏。褚煜笑着上前一步,
伸手抱住了她,然后低头,吻在了她的唇上。那是朱琰的初吻。很轻,很短暂,
带着男生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薄荷味,她浑身僵硬,脑子一片空白,眼睛却不受控制地,
看向了不远处的陈宵。她看到,陈宵手里的水杯,被他攥得死死的,指节都泛了白,
杯里的水晃了出来,洒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却像完全没有察觉一样。他的脸色,苍白得像纸,
眼神里的情绪,她看不懂,有痛苦,有绝望,有愤怒,还有很多很多她读不懂的东西。
他就那样看了她几秒,然后转身,一句话没说,走了。背影冷得像寒冬,
带着一股决绝的破碎感。朱琰的心口,莫名地抽了一下,疼得厉害。她推开了褚煜,低下头,
心里乱成了一团麻。她告诉自己,她应该开心的,她终于摆脱了陈宵的控制,
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男朋友,她终于不用再被他当成妹妹一样管着了。可那天晚上,
她又失眠了。躺在自己的床上,听着窗外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像极了小时候,
陈宵在她床边,给她讲故事的声音。她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陈宵刚才那个苍白的背影,
眼泪无声地掉了下来,浸湿了枕头。从那天起,她和陈宵,彻底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表面上,他们还是维持着朋友的关系,两家父母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坐在一起,
会客气地说话,会打招呼。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跨不过去的河。
疏离,较劲,沉默,视而不见。她会故意和褚煜在巷子里牵手散步,会故意在他面前,
和褚煜打电话,语气亲昵。他会看着她,面无表情,然后转身就走,身边偶尔会跟着孟涣,
孟涣会给他送笔记,会跟他说话,他虽然话不多,却也不会拒绝。谁都不肯先低头。
谁都不肯承认,自己心里早就乱成了一团。谁都不肯说,自己其实,早就离不开对方了。
第三章 三年异国,各自荒芜高考结束,朱琰拿到了国外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褚煜也和她申请了同一所学校。她要出国了。走的那天,是八月底,机场里人来人往,
爸妈和褚煜都在她身边,帮她拎着行李,叮嘱她在国外要照顾好自己。她时不时地抬头,
看向机场的入口,心里隐隐地期待着什么。她期待,陈宵会来。哪怕只是来送她一下,
跟她说一句一路平安。可直到她过安检,走进登机口,回头看了无数次,
都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没有来。飞机起飞的时候,朱琰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城市,
看着那些熟悉的建筑,一点点变成模糊的黑点,眼眶终于忍不住红了。她以为自己会解脱,
会自由,会在陌生的国度,开始全新的生活,把过去的那些不开心,全都忘掉。
可真正离开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心里,空了一大块。那块地方,从小就被陈宵占着,
一占就是十几年,早就和她的骨血长在了一起,现在硬生生地剥离,疼得她喘不上气。
飞机穿过云层,飞向了陌生的国度,也把她和陈宵,彻底隔在了两个世界,
隔着一万多公里的距离,隔着八个小时的时差。国外的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刚到国外的时候,一切都是新鲜的,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陌生的人,
朱琰和褚煜互相扶持,日子过得也算热闹。褚煜依旧对她很好,带她去环游欧洲,
给她买最贵的包包,带她去最顶级的餐厅,给她所有能用钱买到的浪漫。可日子久了,
那些新鲜感褪去,两个人性格里的矛盾,就一点点暴露了出来。褚煜是被家里宠大的富二代,
自我,浮躁,没有耐心,习惯了所有人都围着他转。他可以给朱琰买最贵的礼物,
却不会在她生病的时候,守在她身边照顾她。她发烧到39度,躺在床上,浑身无力,
给他打电话,他却说自己在和朋友参加派对,走不开,让她自己叫救护车。她挂了电话,
躺在冰冷的床上,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那一刻,她突然想起了高二那年,她得了流感,
发烧到40度,陈宵逃课从学校跑出来,背着她去医院,守在她的病床边,一夜没睡,
给她物理降温,给她熬粥,喂她喝水,眼睛里全是心疼。那时候她觉得,
这都是哥哥应该做的。可现在她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应该无条件对你好的,
所有的好,都藏着不为人知的心意。褚煜可以给她轰轰烈烈的告白,却不会记得她的小习惯,
不会懂她的口是心非。她不吃香菜,不吃葱姜蒜,每次吃饭,褚煜都会忘了,
点的菜里永远有这些东西,她挑出来,他还会说她矫情。而陈宵,从她小时候起,
就记得她所有的喜好,她不吃的东西,他会提前跟老板说,一点都不放;她爱吃的东西,
他会默默记下来,每次都给她点双份。她生理期会疼,褚煜只会说一句“多喝热水”,
然后继续打他的游戏。而陈宵,会提前给她准备好暖水袋,给她熬红糖姜茶,给她揉肚子,
哪怕她发脾气,他也会安安静静地陪着她,哄她。吵架,冷战,敷衍,忽冷忽热,
成了她和褚煜之间的常态。朱琰渐渐明白,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一时的新鲜感,
不是用钱堆出来的浪漫,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她想要的,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是有人懂她的沉默,懂她的口是心非,懂她所有没说出口的情绪,是无论发生什么,
都会把她放在第一位的坚定。而这些,褚煜给不了她。能给她的那个人,
早就被她亲手推开了。她开始频繁地想起陈宵。想起梧桐巷的夏天,想起他给她买的橘子糖,
想起他给她整理的错题本,想起他背着她走过的青石板路,想起他看着她时,
那双藏着温柔的眼睛。她会忍不住,从国内的同学那里,打听他的消息。同学说,
陈宵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学的金融,成绩依旧是年级第一,还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
身边有很多女生追他,可他从来都没答应过。同学说,他毕业之后,进了国内顶尖的投行,
做得风生水起,才毕业一年,就升了经理,年少有为,前途无量。同学说,
他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谈恋爱,他总是淡淡一笑,不说话。
还有人说,他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装了很多年,从来没放下过。每次听到这些,
朱琰都会假装不在意,笑着岔开话题,可只有她自己知道,每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她的心,
都会不受控制地乱跳,都会泛起密密麻麻的疼。她开始后悔。后悔当年的任性,
后悔当年的赌气,后悔没有听他解释,后悔因为一场误会,就把那个最爱她的人,
推得那么远。后悔自己,用了这么多年,才看清自己的心。她会偷偷翻陈宵的朋友圈。
他的朋友圈很少更新,几个月才发一条,大多是工作相关的内容,
偶尔会拍一张梧桐巷的梧桐树,拍一张巷口的小卖部,没有自拍,没有生活,
更没有别的女生。她会在国内的新年,给他发一句“新年快乐”,手指在屏幕上犹豫很久,
才敢点发送。而他的回复,永远都是简单的一句“谢谢,同乐”。客气,礼貌,疏离,
没有多余的一个字,再也没有了从前的亲昵和自然。那道横在他们之间的裂痕,
经过三年时光的冲刷,非但没有愈合,反而长成了一道深不见底的伤疤。她和褚煜的感情,
最终还是走到了尽头。分手是朱琰提的,在她21岁生日那天。那天褚煜忘了她的生日,
和朋友去了酒吧,一夜没回来,第二天早上回来的时候,身上还带着别的女生的香水味。
朱琰看着他,心里没有生气,没有委屈,只有一片平静的麻木。她平静地说:“褚煜,
我们分手吧。”褚煜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提分手,随即笑了笑,说:“朱琰,
你别闹了,我知道我忘了你生日,我给你补礼物好不好?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我什么都不想要。”朱琰摇了摇头,“褚煜,我们不合适。”“哪里不合适?
”褚煜看着她,眼神里带着一丝了然,“朱琰,我跟你在一起三年,
我从来就没走进过你心里。你心里的人,一直都不是我,对不对?”一句话,
戳破了她三年来所有的伪装。她没有反驳,也没有解释,只是沉默着,算是默认了。
褚煜也没再挽留,只是叹了口气,说:“行,我知道了。祝你幸福。”没有狗血的争吵,
没有难堪的背叛,只是两个不合适的人,陪对方走了一段路,到了岔路口,该分开了。
分手之后,朱琰一个人在国外,又待了半年,完成了学业,拿到了毕业证。然后,
她买了回国的机票。她要回到那个有梧桐巷,有老房子,有陈宵的城市。不是为了别的,
只是她知道,她的心,从始至终,都留在了那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想回去,看看他,
看看那个被她弄丢了很多年的少年,还在不在原地。第四章 久别重逢,物是人非回国那天,
南方的老城,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朱琰拖着28寸的行李箱,走出机场到达口,
微凉的雨丝落在脸上,带着熟悉的潮湿的气息,是她想念了三年的味道。她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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