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969—2026我叫苏晚,生于1969年的深秋。我的一生不长,
却只装得下一个人。1969年我出生在南方一个小村子。父母都是普通农民,日子清贫,
却安稳。村里的河很清,天很蓝,炊烟在傍晚准时升起,那是我一生最初的底色。
我并不知道,未来会有一个人,从隔壁院子走来,陪我走过近六十年的岁月。那时候的村子,
还没有通电,晚上家家户户点着煤油灯,昏黄的光透过木窗,在地上投出细碎的影子。
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父母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我。母亲总在灯下纳鞋底,针脚细密,
像她对这个家的心思;父亲则会用粗糙的手掌轻轻拍着我的背,哼着不成调的摇篮曲,
那声音混着窗外的虫鸣,成了我最早的安眠曲。隔壁的陈家,和我家隔着一道矮墙。
我常常能听到那边传来男孩的笑声,那是陈敬山,比我大一岁,是隔壁陈叔家的儿子。
那时候我们还没见过面,只知道墙的另一边,住着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他的笑声,
总能穿过土墙,落在我小小的世界里。第2章1976年我七岁,上小学一年级。
他就坐在我旁边,叫陈敬山。皮肤黑黑的,眼睛很亮,不爱说话,却总在我被欺负时站出来。
那时候不懂爱情,只知道:有他在,我就不怕。我们的小学,是村里唯一的一间土坯房,
课桌是用旧木板钉成的,边缘磨得发亮,椅子则是各家自己带来的小板凳,高矮不一。
我胆子小,刚上学时总被几个调皮的男生抢铅笔、扯辫子,每次都是陈敬山挡在我前面,
攥着小拳头说:“不许欺负她。”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那些男生竟真的不敢再靠近。放学路上,他会帮我背书包,书包带在他肩上勒出一道红印,
他却毫不在意;会摘路边的野菊花塞给我,黄的、白的,
带着淡淡的清香;会把自己的红薯分我一半,那红薯是他从家里偷拿出来的,烤得焦香,
他自己只咬一小口,剩下的都塞到我手里。我问他为什么对我好,他低着头,
小声说:“你瘦,我护着你。”一句话,记了一辈子。有一次下大雨,河水涨了起来,
浑浊的浪头拍打着河岸,挡住了我们回家的路。陈敬山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河里走。
他的背很结实,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温热,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顺着脸颊往下淌,
我趴在他背上,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泥土味,忽然觉得,就算天塌下来,也有他替我顶着。
河水没过了他的膝盖,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稳,嘴里还念叨着:“晚晚,抓好我,
别掉下去。”从那天起,我总爱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尾巴。他去河边摸鱼,
我就坐在岸边帮他看衣服,把他的外套叠得整整齐齐;他去山上砍柴,
我就捡些小树枝递给他,还会把自己带的干粮分他一半;他在晒谷场上和别的男孩玩弹珠,
我就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等他,看着他赢了弹珠时得意的笑容,自己也跟着开心。
第3章1982年我十三岁,上初中。我们依旧同班,依旧同桌。他长高了,肩膀变宽,
会在晚自习时悄悄给我递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好好学习,以后我带你出去。
”初中的学校在镇上,离家有五里路。我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结伴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清晨的雾很浓,像一层薄纱笼罩着田野,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裤脚,凉丝丝的,
他会走在我左边,替我挡开路边带刺的野草,还会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肩上,
那件外套带着他的体温,驱散了清晨的寒意。青春期的心动,藏在眼神里,藏在沉默里,
藏在每次擦肩而过时微微加快的心跳里。村里的人都笑我们,说我们是天生一对。
我们不反驳,只是脸会红,低下头继续走路,脚步却不自觉地靠得更近了。有一次,
我得了重感冒,发烧到三十九度,躺在床上迷迷糊糊。陈敬山听说后,翻了两座山,
去镇上的卫生院给我抓药。回来时,他的额头全是汗,裤脚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口子,
渗着血丝。他把药熬好,一勺一勺喂我喝,还守在我床边,整夜没合眼,
用冷毛巾给我敷额头,嘴里轻声念叨着:“晚晚,快点好起来。”那时候的喜欢,
干净又笨拙,不说爱,只说陪伴。第4章1985年我十六岁,高中毕业。家里条件不好,
我没能继续读书,回家帮着干农活。他去了镇上的工厂打工,每个月回来一次,
每次都会给我带一颗水果糖,一块手帕,或是一支漂亮的铅笔。他站在我家院门口,
不敢进门,只小声说:“晚晚,等我挣够钱,我就来娶你。”我站在门后,捂着嘴,
眼泪掉在衣襟上,打湿了一片。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等待。
我每天都会坐在院门口的石墩上,望着村口的小路,盼着他回来。农忙时,
我跟着父母下地插秧、割稻,手上磨出了水泡,钻心地疼,却从不说累。我知道,
只有把家里的日子过好,他在外面才能安心。他在工厂里干的是最累的活,
每天要在高温的车间里待十几个小时,手上布满了老茧和烫伤的疤痕,可他每次回来,
都笑着对我说:“不累,再熬两年,我们就能盖新房了。”他的笑容很灿烂,
却藏不住眼底的疲惫,我看着他手上的伤,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
却只能把这份心疼藏在心里,给他做一顿热乎的饭菜,让他能好好歇一歇。
第5章1988年我十九岁。他攒了三年的钱,托媒人上门提亲。没有彩礼,没有三金,
只有一辆旧自行车,一床新棉被,和他一句沉甸甸的:“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婚礼很简单,
亲戚朋友坐了两桌,在我家的土坯房里,摆上几张桌子,炒几个家常菜,就算是成了亲。
晚上,他握着我的手,在煤油灯下说:“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风风雨雨,我都背着。
”我点点头,心里踏实得像落了地。从这天起,我的人生,正式和他绑在了一起。
新婚的那个晚上,他把我搂在怀里,轻声说:“晚晚,我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但我保证,
绝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我靠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忽然觉得,
就算一辈子住在这土坯房里,只要有他在,就是最幸福的事。窗外的月光透过木窗照进来,
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那月光,温柔得像他的眼神。第6章1990年我二十一岁,
我们的女儿出生。他高兴得像个孩子,整夜不睡,守在床边,一会儿摸孩子的脸,
一会儿握我的手,眼神里满是温柔和小心翼翼。他给孩子取名叫陈念安,念一世平安。
日子依旧不富裕,柴米油盐,琐碎辛苦。但他从不让我受委屈。重活他干,累活他扛,
我生病时他寸步不离,我难过时他默默陪着。村里的女人都羡慕我,
说我嫁了个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也这么觉得。女儿出生后,家里的开销大了起来。
为了多挣点钱,陈敬山每天天不亮就去镇上的集市卖菜,晚上还要去附近的砖窑厂搬砖,
常常累得倒头就睡,可他从来不在我面前抱怨一句。有一次,女儿得了急性肺炎,
半夜里高烧不退,小脸烧得通红,呼吸急促。陈敬山背着女儿,在雨夜里跑了三里路,
送到镇上的卫生院。他浑身都被雨水浇透了,却一直把女儿护在怀里,生怕她再受一点凉,
到了医院,他的嘴唇冻得发紫,却先问医生:“孩子怎么样了?
”第7章1995年我二十六岁。我们一起去了城里打工。他在工地搬砖、扛水泥,
风吹日晒,手上全是老茧;我在餐馆洗碗、打扫,一站就是一整天,腿都肿了。
租住在狭小的地下室,阴暗潮湿,墙皮都脱落了,却被我们收拾得干干净净,
还在墙上贴了几张年画,添了几分生气。晚上回家,他会先给我打一盆热水泡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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