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个月后。

  星辰幼儿园年度文艺汇演。

  念念所在的中二班表演一个小节目,主题是「我的家」。

  每个小朋友画一幅画,上台讲两句话。

  我和姜屿坐在观众席第三排。

  他穿着那件洗了一百遍的灰t恤——我说给他买新的,他嫌浪费。

  手里举着手机准备录像,角度调了三遍。

  念念第五个上台。

  她的画贴在展板上——

  左边一个高高的人,穿着斗篷。

  右边一个女人,头上画了皇冠。

  中间是个小小的人,举着两个人的手。

  底下写着歪歪扭扭的字:

  「爸爸是超人,妈妈是公主,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她站在台上,小手捏着裙边,声音奶声奶气的:

  「我的爸爸不会飞,也没有很多钱。但是有人欺负我的时候,爸爸会站在我前面。所以他是超人。」

  「我的妈妈也不是真的公主。但是爸爸说,妈妈是我们家最厉害的人。所以她是公主。」

  姜屿举着手机的手在抖,镜头歪了也没发现。

  我侧头看他——鼻子红了,使劲仰着头,喉结滚了两回。

  念念在台上鞠了个躬,跑下来一头扎进姜屿怀里:「爸爸!我说得好不好!」

  他把她举起来,转了一圈:「好!最好!」

  声音哑得不行,但笑得很大。

  从幼儿园出来的路上,念念骑在姜屿脖子上,手里攥着老师发的小红花贴纸。

  路边卖烤红薯的大爷吆喝了一声。

  念念指着喊:「爸爸我要吃!」

  姜屿下意识想拒绝——烤红薯十块钱一个,他平时经过都装没看见。

  但今天他犹豫了一秒。

  掏了钱。

  三个红薯,一人一个。

  我接过来,掰开,热气烫手。

  念念坐在花坛边上,两只脚晃来晃去,啃得满嘴黄。

  姜屿蹲在旁边给她擦脸:「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我咬了一口。

  甜得烫嘴。

  这个味道和五年前那碗热汤重叠在一起——他永远舍得把最烫的那一口先给别人。

  「老婆。」

  姜屿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朝我伸出手。

  「走,回家。冰箱里有排骨,今晚炖汤。」

  我把红薯皮扔进垃圾桶,牵住他的手。

  念念跑到前面,回头冲我们喊:「爸爸妈妈快点!我要看动画片!」

  晚风从梧桐叶间穿过来,吹得人脸上痒。

  手机震了一下。

  是方竹发来的信息。

  「林总,鸿源地产的最后一块核心资产已经完成交割。我们正式拿下了江城未来十年的黄金地块。」

  我摁熄屏幕,揣进兜里。

  有百亿身家又怎样。

  此刻我最大的资产,是这个抠门老公和这个豁牙的小丫头。

  他负责给我们当超人。

  哪怕超人不穿斗篷,只穿九块九的灰t恤。

  我负责在暗处,把所有对准他们的恶意,碾成粉末。

  这买卖——

  我赚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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