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我去了前任的婚礼

情人节,我去了前任的婚礼

作者: 一刀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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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一刀清风的《情人我去了前任的婚礼》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主要角色是林薇,江予迟,薇薇的男生生活,婚恋,白月光小说《情人我去了前任的婚礼由网络红人“一刀清风”创故事精彩纷本站纯净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5955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5 20:18:42。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情人我去了前任的婚礼

2026-02-15 21:35:08

一、请柬收到林薇的结婚请柬,是在情人节前一周。那天北京下了一场大雪,

我挤在晚高峰的十号线里,手机震了。掏出来一看,是条微信好友申请,

头像是一束白色的满天星,验证消息只有四个字:我是林薇。我的手指悬在屏幕上,

愣了三站地。身边的人群挤挤挨挨,有人踩了我的脚,说了声对不起,我都没听见。

通过之后,她发来一张电子请柬。江予迟先生,

诚挚邀请您见证我们的幸福时刻——新郎:江予迟,新娘:林薇。

我盯着那个名字看了很久,久到屏幕自动息屏,映出我自己的脸。三十三岁,眼底有青灰,

下巴上冒出几根没刮干净的胡茬。然后我笑了。她也真行,找了个跟我同名同姓的男人结婚,

还特意挑在情人节这天,给我发请柬。这是恶心我呢,还是恶心她自己?我想了想,

回了一个字:好。那边正在输入显示了很久,最后只发来一个字:好。就没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没开灯,在沙发上坐了很久。窗外是北京的冬夜,万家灯火,

每一盏都像在嘲笑我这个孤家寡人。跟林薇分手,是七年前的事。七年。

够一个细胞完成全身的新陈代谢,够一个婴儿学会打酱油,也够我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

成一个三十三岁还单着身的、说好听点叫“黄金单身汉”说难听点叫“没人要”的中年男人。

七年里我没再见过她,没打听过她的消息,甚至刻意避开了所有共同朋友的朋友圈。

我以为我早就把她忘了。可收到请柬的那一刻,我发现我没有。

我记得她喜欢满天星甚于玫瑰,记得她喝奶茶一定要去冰三分糖,

记得她生气的时候会咬嘴唇,咬出一道浅浅的白印子。我还记得分手那天,

她问我:“江予迟,你到底有没有真的爱过我?”我说:“爱。”她就笑了,笑得特别难看,

眼泪把妆都冲花了:“你爱的那个‘林薇’,是你想象中的我,不是真的我。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她说得对。七年了,我以为我变了。可收到请柬的那一刻,

我发现我还在原地。所以我要去。不是去抢婚,不是去砸场子,

更不是去证明什么“我过得比你好”——我过得确实不怎么样,没什么好证明的。

我就是想去看看。看看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男人,长什么样,对她好不好,值不值得她嫁。

看看那个我曾经爱过、也伤害过的姑娘,穿上婚纱的样子。二、赴宴情人节那天,

北京放晴了。我翻出衣柜里唯一一套西装,还是三年前公司年会时买的,

穿上之后发现腰身有点紧。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去参加自己葬礼的中年人。

婚礼在一家胡同里的私房菜馆,不大,但布置得很用心。门口没有那种充气的拱门,

只有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江予迟&林薇,就是今天。”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

看着那行字。两个江予迟。一个在门外,一个在门内。然后我推门进去。

院子里搭了白色的纱幔,挂着星星灯,到处都是满天星——白色的、淡紫色的、粉色的,

插在玻璃瓶里,扎成手捧花,铺在签到台上。林薇喜欢满天星,这件事我记得。

但我不知道她这么喜欢。签到台后面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姑娘,大概是她的同事或朋友。

看到我的时候愣了一下,大概是在想“这新郎怎么从外面进来了”。我说:“我是宾客。

”她把签到本递过来,我接过笔,犹豫了一下,在密密麻麻的名字中间,找了个空白处,

写下:江予迟。两个。写完之后我才反应过来,

这签到本上大概已经有无数个“江予迟”了——男方那边的亲戚朋友,名字都写这个。

我的这个,大概是最多余的那个。转身往里走,院子里已经坐满了人。我不认识任何人,

也不打算认识。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等着看新娘子。酒席是自助形式的,

长条桌上摆着冷餐和酒水。我没什么胃口,就拿了杯香槟,坐在那里发呆。

身边的人都在聊天,

说的无非是些“新郎新娘真般配”“林薇这姑娘终于嫁出去了”“新郎人不错,

就是名字有点大众”之类的话。我听着,不插嘴。偶尔有人看我一眼,大概觉得面生,

但也没多问。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婚礼开始了。没有司仪,没有那些煽情的环节。

就是新郎站到院子那头,新娘从屋里走出来,两个人一起走到中间。

我终于看到了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男人。他长得跟我完全不像。我偏瘦,他偏壮;我皮肤白,

他皮肤黑;我戴眼镜,他不戴。他站在那的时候,腰背挺得笔直,像一棵树。也像一个人。

一个我七年前见过的人。林薇的爸爸。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但那个男人站姿,

确实跟她爸爸一模一样——那种当过兵的人才会有的、一辈子都改不掉的站姿。

然后我看到了林薇。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缎面婚纱,没有头纱,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耳边别着一小簇满天星。她瘦了一点,但笑起来的样子,跟七年前一模一样。

她走到那个男人面前,抬起头看他。那个男人低头看她,眼睛里有光。我见过那种光。

七年前,林薇也曾经那样看过我。但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那样看过她。

三、礼成婚礼简单得不像婚礼。没有交换戒指的环节——后来我才知道,

他们三年前就领了证,今天只是补办酒席。

没有“你愿意吗我愿意”的誓言——她说那些话在家里都说过了,

不想当着这么多人再说一遍。也没有扔捧花——她把那束满天星做的手捧花,

直接塞到了她妈妈手里。她妈妈接过来的时候,眼睛红了。她妈妈是个特别和气的中年妇女,

头发白了一半,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林薇长得像她。我记得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

她妈妈做了一大桌子菜,临走还塞给我一盒自己腌的泡菜,说:“小江啊,薇薇脾气倔,

你多担待。”我说:“阿姨您放心,我肯定对她好。

”后来我确实对她好——用一种我自以为对的方式。我记得她说过喜欢满天星,

所以每年情人节都送她一大束,哪怕她其实更想要的是我陪她去吃那家新开的火锅店。

我记得她说过想去大理,所以攒了半年的钱,订了最好的民宿,做了一份二十页的攻略,

却没问她想不想跟我一起去。我记得她说过最怕下雨天一个人在家,

所以每次下雨都给她发微信说“别怕”,却没想过请个假回去陪她。我以为的“好”,

从来都是我想给的,不是她想要的。就像当年分手时她说的:“你爱的那个‘林薇’,

是你想象中的我,不是真的我。”她说得对。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人形的大数据模型,

收集她的喜好,分析她的情绪,计算最优解。然后呢?

然后我得到了一个完美的、没有温度的爱情。然后我失去她了。婚礼结束后是酒席。

没什么人劝酒,大家就随便吃随便喝,气氛轻松得像一场家庭聚会。我一直坐在角落里,

没动。直到她妈妈端着酒杯走过来。“小江。”她在我对面坐下,叫了我一声。我愣了一下,

有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七年前我叫她“阿姨”,七年后呢?她倒是不在意,

自顾自地说:“你能来,薇薇很高兴。”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笑了笑,把酒杯放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是一个信封。

发黄的、有些年头的信封,

面用钢笔写着几个字:“给未来的薇薇”“这是她妈妈——也就是我婆婆——当年写给她的。

”林薇的妈妈说,“前几天收拾东西翻出来的,我想了想,应该让你看看。

”我看着那个信封,没敢伸手接。她把它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当年你们分手,

薇薇哭了很久。”她站起身,低头看着我,“小江,我不怪你。年轻人嘛,

总要摔几个跟头才学会走路。但有些事,该知道的还是得知道。”她走了。我坐在那里,

盯着那个信封,盯了很久。旁边有人在笑,有人在碰杯,有人在说“新婚快乐”。

那些声音离我很远,远得像隔了一层水。我伸出手,拿起那个信封。拆开。

里面是一张薄薄的信纸,同样发黄,同样有钢笔的字迹。字写得很好看,一笔一划,

透着一种旧时代的郑重。“给未来的薇薇:”“妈妈写这封信的时候,你才三岁。

等你看到它的时候,大概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说不定正准备嫁人。”“妈妈想告诉你一件事。

”“你爸爸的名字,叫周建国。听起来很普通,对不对?但在嫁给他之前,

妈妈曾经爱过另一个男人,他也叫周建国。”“那时候妈妈刚参加工作,单位里有个同事,

名字跟你爸爸一模一样。我们谈过两年恋爱,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去支援三线,

而我的父母不同意我跟他走。”“分手那天我哭了一整夜,觉得这辈子再也不会爱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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