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滂沱,混着血水,将雁门关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泡得泥泞不堪。我叫林殊薇,
大渝的镇北将军,也是顾珩的妻子。此刻,我正被我最爱的人,
一剑一寸地钉在城墙冰冷的垛口上。玄铁剑锋穿透铠甲,撕裂皮肉,
最后从我的后心毫无阻碍地探出。真疼啊。疼得我眼前发黑,
连呼吸都带着刀子刮过喉管的剧痛。雨水冲刷着我的脸,我分不清流下来的是雨水,
还是泪水。我死死地盯着顾珩。他那张我曾吻过千百次的脸,此刻煞白如纸。
他握着剑柄的手,青筋暴起,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他不敢看我,他的视线越过我,
死死地锁在他身后那个柔弱的身影上。柳轻烟。他青梅竹马的白月光,一个随军的医女。
就在一刻钟前,一支敌军的流矢破空而来,目标正是被顾珩护在身后的柳轻烟。
我下意识地要去挡。可顾珩比我更快。
他做出了一个我永生永世都无法理解的动作——他抓住了我的手臂,
猛地将我拽到了他的身前,同时,他抽出了腰间的长剑。那把剑,名为同心。
是我十八岁生辰,他寻遍天下名匠,为我打造的。他说,愿与我同心同德,生死与共。如今,
这把同心剑,却成了穿我心的利器。我成了他保护另一个女人的,一面人肉盾牌。
为……为什么……我张开嘴,血沫不断地从唇角涌出,声音破碎得不成调。
顾珩的身体剧烈地一颤,他终于舍得将目光落回到我的脸上。那双曾盛满星辰与爱意的眼眸,
此刻只剩下无尽的痛苦和……决绝。殊薇,对不起。他的声音被雨声打得支离破碎,
烟儿她……她不能死。她身体弱,受不得一点伤。哈。哈哈哈哈!我笑了,
笑得胸腔剧震,更多的血从伤口里喷涌而出。柳轻烟不能死。所以我,林殊薇,就该死吗?
我这个陪着他从一个无名小卒,一步步爬到镇北大将军的位置,为他领兵打仗,
为他身中数箭,为他出谋划策的妻子,就该死吗?我看见柳轻烟从他身后探出头来,
那张永远带着怯弱和无辜的脸上,一双眼睛正惊恐地看着我。不,不是惊恐。那眼底深处,
藏着一丝快意,一丝得逞。我懂了。一直以来,我都懂。只是我不愿意承认。我以为,
只要我为他做得够多,只要我足够强大,就能守住我们的婚姻,守住这个男人。原来,
在他心里,我所有的功勋,所有的付出,都抵不过那个女人的一滴眼泪。顾珩……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了他胸前的衣甲,你好狠的心。他猛地闭上眼,
像是承受不住我的注视。下一秒,他用力地,将剑从我身体里拔了出来。噗——
巨大的空虚和剧痛同时袭来,我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身体一软,
从高高的城墙上直直地坠落下去。风声在耳边呼啸。我最后看到的画面,
是顾珩不顾一切地冲到城墙边,伸出手,似乎想抓住我。而柳轻烟,
死死地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身体砸进城墙下冰冷的护城河时,我彻底失去了意识。河水,
真冷啊。冷得像顾珩的心。02. 浮尸与狼我以为我会死。死在冰冷的河水里,
成为一具无人问津的浮尸,被鱼虾啃食,最后化为一堆白骨。可我没有。求生的本能,
或者说,是那股滔天的恨意,让我活了下来。当我再次恢复意识时,正被湍急的河水冲刷着,
撞上一片长满芦苇的河滩。我挣扎着爬上岸,浑身湿透,像一只从水里捞出来的死狗。
胸口的伤处已经被河水泡得发白,血虽然止住了,但每一次呼吸都像有无数根针在扎。
我能感觉到骨头断裂的剧痛,左臂也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天色已经完全黑了,雨停了,
旷野里只有风声和不知名野兽的嚎叫。这里是雁门关外的荒野,是大渝和北狄的交界地带,
人迹罕至,却是狼群出没的地方。我必须活下去。我不能就这么死了。我还没问问顾珩,
他午夜梦回时,会不会记起我这个被他亲手杀死的妻子。我还没看看柳轻烟,
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女人,坐上将军夫人的位置时,是何等的风光。我扶着一棵枯树,
艰难地站起来。每动一下,五脏六腑都像是移了位。我必须找到一个可以躲避的地方,否则,
等不到天亮,我就会成为狼群的晚餐。远处,隐约有几点绿色的幽光在闪烁。是狼。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以我现在的状态,别说是一群狼,就是一只,也能轻易地将我撕碎。
我咬着牙,拖着残破的身体,一步一步地往与狼群相反的方向挪动。身后,狼嚎声越来越近。
我能闻到空气中传来的,野兽的腥臊味。绝望像是潮水,一点点将我淹没。
就在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紧接着,是几声利箭破空的声音,
和我身后传来的狼的惨叫。有人!我心中一惊,下意识地想躲起来。在这里遇到的人,
是敌是友,尚未可知。但我的身体已经不允许我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
几匹高大的骏马停在了我的面前,马上的人都穿着北狄样式的皮甲,高鼻深目,神情冷峻。
是北狄的斥候。为首的那个男人翻身下马,他很高大,身上披着一张完整的狼皮,
连狼头都保留着,做成了兜帽。他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
他的目光落在我破损的铠甲上,那上面还残留着镇北将军府的徽记。然后,
他的视线移到了我胸口的贯穿伤上。啧。他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轻响,
能从顾珩的『同心』剑下活下来,你倒是第一个。他认识顾珩,也认识那把剑。
我心中警铃大作,强撑着身体,冷冷地看着他:你们是谁?男人没有回答我,
反而蹲下身,粗糙的手指捏住了我的下巴,强迫我抬起头。看这身子骨,是大渝的女人。
他凑近了,嗅了嗅我身上的味道,眉头微皱,还有血腥味和……一股不屈的狠劲儿。
他的眼神像鹰一样锐利,仿佛要将我看穿。能让顾珩动用『同心』剑亲手处决的女人……
他眯起眼睛,突然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残忍和玩味,你是林殊薇吧?那位传说中,
替夫出征,战无不胜的女将军?我的身份,被他一语道破。我浑身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落到北狄人手里,下场可能比被狼吃了还要凄惨。我闭上眼,不再说话,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男人松开了我的下巴,站起身,对着身后的手下挥了挥手。带走。
他的声音冷得像这荒野上的风,王对这个女人,应该会很感兴趣。我眼前一黑,
彻底陷入了无边的黑暗。最后飘入耳朵的,是他那带着几分戏谑的低语。
一件被主人亲手丢弃的利器,不知道……还能不能为新主人所用。
03. 敌国囚徒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又回到了江南。那年我十六岁,
还不是什么女将军,只是尚书府里最受宠的嫡女林殊薇。杏花微雨的春天,
我第一次见到顾珩。他还是个家道中落的少年郎,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衫,
眉眼间却藏着不屈的傲气。他说:殊薇,等我挣得功名,定八抬大轿,娶你过门。后来,
他做到了。我成了他的妻。我们新婚之夜,在廊下看星星,他说:殊薇,有妻如你,
夫复何求。再后来,边关告急,他主动请缨。我放心不下,散尽千金,打点关系,
陪他一同来了这黄沙漫天的雁门关。我为他出谋划策,为他披甲上阵。我以为,
我们是这世上最契合的灵魂,是能将后背交给彼此的战友。直到柳轻烟的出现。
她是他年少时的邻家妹妹,柔弱多病,我见犹怜。顾珩说,他只当她是妹妹。可我看见过,
他看着她时,眼神里那化不开的怜惜。梦境的最后,画面定格在了城墙之上。他手持同心
剑,毫不犹豫地刺向我。不!我尖叫着从噩梦中惊醒,猛地坐起身,
胸口的剧痛让我倒抽一口冷气。入眼的是粗犷的毛毡帐篷,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草药味和淡淡的膻味。这里是北狄的军营。我低头看了看自己,
身上的铠甲已经被脱下,换上了一件干净的麻布衣衫。胸口的伤口被仔细地处理过,
用洁白的布条层层包裹。一个胡子花白、穿着北狄服饰的老者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走了进来,
看到我醒了,只是哼了一声。醒了就喝药。他把碗重重地放在我旁边的木墩上,
命真大,心脉被刺穿,偏了不到半寸,居然没死。他的汉话说得有些生硬。
我看着那碗药,没有动。怎么?怕我毒死你?老者吹了吹胡子,要杀你,
何必费这么大劲把你从狼嘴里救回来?我们王的命令,是让你活着。王?
我想起了那个披着狼皮兜帽的男人。我端起碗,将那苦涩的药汁一饮而尽。
老者满意地点了点头:想活命,就老实点。说完,他便转身出去了。接下来的几天,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囚徒。我被关在这顶帐篷里,除了那个给我送药的军医,见不到任何人。
我的身体在以一个惊人的速度恢复。或许是北狄的草药有奇效,
又或许是那股不甘的恨意在支撑着我。我每天都在思考,北狄的王,为什么非要我活着?
他们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一个大渝的将军,顾珩的妻子。留着我,是想用我来要挟顾珩吗?
这个念头刚一升起,就被我掐灭了。顾珩已经亲手“杀”了我一次,
他又怎么会在乎我的死活?或者,他们是想从我这里,得到大渝的军防部署?这个想法,
让我的心猛地一沉。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帐篷的帘子被掀开了。走进来的人,不是军医,
而是那个狼皮兜帽的男人。他身后跟着两名亲卫。看来恢复得不错,林将军。
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算不上友善的笑容。我靠在床榻上,
冷冷地看着他:你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爽快。男人拍了拍手,
我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他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们王,想见你。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带路吧。我平静地说道。男人挑了挑眉,
似乎有些意外我的镇定。他挥了挥手,两名亲卫立刻上前,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我的胳T膊。
虽然动作粗鲁,但刻意避开了我的伤处。走出帐篷,外面是广阔的草原。
无数的帐篷连绵不绝,士兵们正在操练,兵器碰撞声和呼喝声此起彼伏。
这里是北狄的大本营。我被押解着,穿过无数双好奇、探究、甚至带着敌意的眼睛,
走向营地最中央,那顶最为奢华巨大的金色王帐。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平静。
林殊薇已经死在了雁门关下。现在活着的,只是一个一心求死的躯壳,
或者……一个一心复仇的恶鬼。04. 王帐对峙金色王帐巨大如同一座小山,
门口守卫着八名全副武装的王庭卫士,他们身上的盔甲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眼神如鹰隼般锐利。帘子被掀开,一股混合着皮革、烈酒和浓郁兽皮气息的暖风扑面而来。
我被推了进去。帐内光线有些昏暗,地上铺着厚厚的动物毛皮,
正中央燃烧着一个巨大的火盆,火光跳跃,将墙壁上悬挂的兵器和兽骨照得忽明忽暗。
一个极其高大的身影,正坐在一张由巨大野牛角和熊皮制成的王座上。他就是北狄之王,
萧彻。哪怕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那股仿佛与生俱来的压迫感也足以让任何人感到窒息。
他没有戴王冠,一头墨色的长发随意地披散着,几缕编成了细小的辫子,坠着狼牙和银饰。
他的五官深邃如刀削,一双狭长的眼眸,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惊人,
像是在暗夜中捕猎的孤狼。我被押到帐中,停在火盆前。押解我的士兵退了出去,
狼皮兜帽的男人——我知道了他叫赫连,是萧彻的亲卫队长——也安静地站在了王座之侧。
帐内,只剩下我们三人。抬起头来。萧彻开口了,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像大提琴在空旷的草原上拉响,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我缓缓地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缓缓下移,落在我被层层绷带包裹的胸口。
顾珩的『同心』剑,果然名不虚传。他语气平淡,像是在评价一件与他无关的兵器,
能留下这么漂亮的伤口。我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你费尽心思救我,
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我冷冷地反问。萧彻似乎被我的态度取悦了,
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不。他摇了摇头,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撑在膝盖上,
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极具侵略性的气息,我是想看看,
能让顾珩不惜背上杀妻恶名也要除掉的女人,究竟是何等模样。他站了起来。他真的很高,
比顾珩还要高出半个头。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他停在我面前,
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一臂。我能闻到他身上凛冽的雪松和皮革混合的味道,霸道又强势。
可惜了。他伸出手,修长有力的手指轻轻拂过我的脸颊,那触感粗糙又滚烫,
激起我一阵战栗,这么一张漂亮的脸,配上这身傲骨,却跟了顾珩那样一个伪君子。
我猛地偏过头,躲开他的触碰。我的事,与你无关。怎么会无关?萧彻低笑一声,
声音压得更低,带着一丝危险的诱惑,热气喷洒在我的耳廓上,
你的男人把你当成垃圾一样扔掉,我把你捡了回来。你说,有没有关系?
他的话像是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精准地扎进我血淋淋的伤口里。我浑身僵硬,说不出一个字。
林殊薇。他念着我的名字,每一个字都像是含在舌尖细细品味,大渝第一女将,
你的每一次布阵,每一次突袭,都被我们北狄的将领们奉为经典,日夜研究。他顿了顿,
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嘲讽。可你的丈夫,似乎只把你当成一件趁手的兵器。如今,
他有了新的心爱之物,这件旧兵器,自然就碍眼了。我猛地抬起头,
猩红着眼睛瞪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想给你一个机会。
萧彻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无比,像要将我的灵魂都看穿,一个复仇的机会。
我的呼吸一滞。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他捏住我的下T巴,强迫我与他对视,
他的拇指在我唇上粗暴地碾磨着,像不像一只被拔了牙、断了爪的母狮?你的仇恨,
你的不甘,都快从你的眼睛里溢出来了。我可以给你一支军队,给你最高的指挥权。
我可以让你,亲手把你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你可以站在雁门关的城墙上,
问问顾珩,他后不后悔。他的每一个字,都像是恶魔的低语,
精准地敲打在我最脆弱、也最渴望的地方。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
那里面倒映着我狼狈不堪、却又燃烧着熊熊火焰的样子。我凭什么信你?
我嘶哑着声音问。你没得选。萧彻松开了我,退后一步,重新坐回他的王座,
恢复了那副慵懒而高高在上的姿态。林殊薇,你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
作为我的阶下囚,在这草原上了此残生。要么……他顿了顿,
嘴角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笑容,成为我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去撕碎我们共同的敌人。
他伸出手,朝我摊开掌心。告诉我你的答案。帐篷里的火光,
将他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扭曲,像一个张开怀抱,等待猎物上钩的魔王。我看着他,
沉默了许久。良久,我笑了。那是我坠下城墙后,第一次笑。我一步步走向他,走到王座前,
然后,单膝跪下。林殊薇已死。我抬起头,目光坚定而冰冷。从今往后,
我只是你手中一把,名为『复仇』的刀。05. 鬼面军师五年。整整五年。
对于很多人来说,五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我来说,这五年,是脱胎换骨,
是浴火重生。北狄的练兵场上,风沙卷起漫天尘土。废物!
我一脚踹在一个动作迟缓的士兵胸口,他闷哼一声,摔倒在地。你们的速度,
比大渝老太太的绣花针还要慢!就凭这样,还想攻破雁门关?做梦!
我戴着一张狰狞的银色鬼面,只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和没有血色的嘴唇。这五年,
我舍弃了林殊薇这个名字。在北狄,他们叫我鬼师——鬼面军师。
我是萧彻手中最锋利、也最无情的一把刀。我用大渝最精锐的练兵方法,
结合北狄人天生的骁勇,为萧彻训练出了一支所向披靡的铁骑。我教他们兵法,教他们谋略,
教他们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我的手段狠辣,不近人情,所有人都怕我。
但他们也敬我。因为我带领他们打的每一场仗,都赢了。行了,今天就到这里。
训练结束,我冷冷地宣布解散。士兵们如蒙大赦,拖着疲惫的身体散去。我转身,
走向不远处的瞭望台。萧彻就站在那里,一身黑色的常服,长发被风吹得微微扬起,
正负手望着远方连绵的阴山。这五年来,他似乎一点都没变,
依旧是那个深不可测的北狄之王。我和他的关系,很微妙。我是他的臣属,他是我的君主。
我们之间,隔着国仇家恨,隔着无法逾越的身份鸿沟。但他给了我无人能及的信任和权力。
整个北狄,除了他,无人能命令我。还在想大渝?他没有回头,声音平静地传来。
我走到他身边,与他并肩而立。我在想,什么时候,能把北狄的战旗,
插在雁门关的城楼上。我的声音,比这草原上的风还要冷。萧彻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的面具上。五年了,还不打算摘下来?一张被毁掉的脸,
没什么好看的。我淡淡地说道。当年坠下护城河时,我的脸被河里的碎石划破,
留下了一道狰狞的疤痕,从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萧彻曾找来最好的医生,但依旧无法祛除。
从那以后,我便戴上了这张面具。我不想再看到林殊薇那张脸。那张脸上,
写满了愚蠢和可笑的爱情。在我看来,那道疤,比任何珠宝都要耀眼。
萧彻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低沉,那是你重生的勋章。我的心,不受控制地漏跳了一拍。
这五年来,他是唯一一个,透过这张鬼面,看到真实的我的人。我没有接话,转开了视线。
你今天似乎心事重重。我换了个话题。嗯。萧彻应了一声,从怀里拿出一封密信,
递给我,大渝那边,传来了新的消息。我接过信,展开。信上的内容,
让我冰封了五年的心脏,第一次剧烈地跳动起来。大渝皇帝年迈昏聩,朝中党争不断,
各地灾荒四起,民不聊生。镇北大将军顾珩,奉命镇守北境,但粮草兵饷被朝中政敌克扣,
军队已有哗变之势。而顾珩的夫人柳氏,在三年前,为他诞下一子。柳氏……柳轻烟。
她到底还是成了将军夫人,还为他生了孩子。我捏着信纸的手,不自觉地收紧,
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呵。我发出一声冷笑,那笑声在风中显得格外刺耳。
顾珩……你的报应,终于要来了。我抬起头,看向萧彻,那双隐藏在鬼面后的眼睛里,
燃烧着复仇的火焰。王,出兵吧。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萧彻静静地看着我,
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良久,他点了点头。好。他只说了一个字。
却像是点燃了引线的火星,引爆了我积压了五年的,所有恨意。
06. 故国之风出兵的决定,在北狄王庭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老臣认为,虽然大渝内乱,
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顾珩更是大渝名将,贸然出兵,风险太大。王帐之内,争论不休。
萧彻只是慵懒地坐在他的王座上,听着下面的人吵得面红耳赤,一言不发。
直到所有人都说累了,他才将目光投向了站在他身侧,一直沉默不语的我。鬼师,
你的看法呢?所有人的视线,瞬间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戴着鬼面,
缓步走到大帐中央悬挂的巨大军事地图前。那上面,详细地标注着大渝北境的每一座城池,
每一条河流,每一处关隘。这五年来,这张地图,我看了不下万遍。诸位大人所虑,
不无道理。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顾珩用兵,确实稳健有余,
鲜有败绩。帐内响起一阵附和之声。但是……我话锋一转,声音陡然变得凌厉,
如今的顾珩,早已不是五年前的顾珩!我拿起一根指挥棒,
重重地点在地图上雁门关的位置。其一,粮草不济,军心浮动。兵法有云,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如今顾珩的军队,连饭都吃不饱,何来战心?其二,朝中无人,内外交困。
顾珩的恩师早已告老还乡,他在朝中最大的政敌却身居高位,处处掣肘。他现在是腹背受敌。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顿了顿,环视了一圈帐内的北狄贵族们,
一字一句地说道:顾珩此人,最大的弱点,便是……情。我的声音里,
带着一丝连我自己都未曾察觉的讥讽。五年前,他能为一个女人,亲手刺杀自己的发妻。
五年后,他同样会为了他的妻儿,做出不理智的判断。而我……
我用指挥棒指了指自己,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了解他的软肋在哪里。我抬起头,
目光穿过人群,直直地看向王座上的萧彻。我有一策,可在一个月内,兵不血刃,
拿下雁门关。请王,准我领兵出征。我的话,掷地有声,在大帐中回荡。
所有人都被我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竟无人反驳。萧彻看着我,那双狼一般的眼睛里,
闪烁着欣赏和……一丝不易察察的担忧。他沉默了片刻,缓缓站起身。准了。
他环视全场,声音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即日起,封鬼师为我北狄征西大元帅,
总领三十万大军,兵发雁门关。王庭之内,但有不从号令、动摇军心者,杀无赦!
我,亲自为元帅压阵。他的话,像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千层浪。让我一个外族女子,
统领三十万大军?这在北狄历史上,是闻所未闻的事。但更让他们震惊的,
是萧彻的最后一句话。他要亲自压阵。这意味着,他将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赌在了我,
赌在了这场战争上。我看着他,心中百感交集。这五年来,他给了我新生,给了我权力,
现在,又给了我整个北狄的信任。这份恩情,太重了。散会后,所有人都退了出去,
只留下我和萧彻。没有后悔药。他走到我身边,声音恢复了平时的慵懒。我从不后悔。
我答道。我知道。他低笑一声,我只是想提醒你,林殊薇。战场上,
顾珩不会因为你是女人而手软,更不会因为你曾是他的妻子而留情。我明白。
我看着地图上雁门关三个字,眼神冰冷,我也不会。那就好。他伸出手,
替我理了理鬓边被风吹乱的一缕碎发,动作自然得仿佛做过千次万次。去吧。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去拿回本就属于你的一切。我在你身后。
那一刻,从故国吹来的风,似乎也不那么冷了。07. 兵临城下北风如刀,卷起漫天黄沙。
三十万北狄铁骑,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浩浩荡荡地越过阴山,直扑大渝北境。
我穿着一身玄黑色的帅甲,戴着狰狞的鬼面,骑在我的战马踏雪之上,
走在军队的最前方。我的身侧,是同样一身戎装的萧彻。他没有穿他那身招摇的金色王铠,
而是换上了一套和普通将领无异的黑色铠装,只在领口和袖口处,有金线绣成的狼图腾,
彰显着他与众不同的身份。我们的大军,势如破竹。我太了解大渝北境的防线了。
哪里的守军最薄弱,哪里的关隘有暗道,哪里的将领最贪生怕死……这些,
都曾是我和顾珩在沙盘上推演过无数次的东西。如今,却成了我攻破自己国家防线的利器。
不到半个月,我们便连下三城,兵锋直指雁门关。当我站在雁门关外那片熟悉的高坡上,
看着远处那座雄伟的关隘时,我的心,平静得如同一潭死水。五年前,我从那座城墙上坠落。
五年后,我带着三十万大军,回来了。城楼上,顾字帅旗依旧在风中猎猎作响。只是,
旗帜的颜色,似乎已经有些陈旧了。在想什么?萧彻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在想,
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我淡淡地说道。怕了?你觉得呢?我偏过头,看着他。
萧彻对上我的视线,突然笑了。不怕就好。他策马上前,与我并排,这座城,
五年前让你流了血。今天,我要你亲手,让它为你臣服。他的话,带着一种狂妄的霸气。
我没有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令旗。安营扎寨!命令传下,三十万大军立刻行动起来,
无数的帐篷在雁门关外平坦的土地上拔地而起,宛如一座凭空出现的城市。我们的到来,
显然给了雁门关巨大的压力。城楼上的守军明显增多了,弓箭手引弓搭箭,严阵以待。
我能想象得到,此刻的顾珩,正站在城楼上,拿着千里镜,看着我们这边的动静,眉头紧锁。
他或许在猜测,这次北狄的统帅,究竟是何方神圣,用兵竟如此诡异刁钻,
让他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个让他寝食难安的鬼师,
就是他以为早已死去的妻子。入夜。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我对着沙盘,
部署着明日的进攻计划。报——一名传令兵匆匆跑了进来,启禀元帅,